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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灵台县委办公室 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7-22 】 【选择字号:

 

根据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灵台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平办字〔2019〕9号),经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现将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调整

(一)划入原县编办牵头的推进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职能。

(二)划入原县督查考核局承担的政府督查工作职能。

(三)将侨务管理职责划给县委统战部。

(四)将政府法制工作职责划给县司法局。

(五)将应急管理职责划给县应急管理局。

(六)增加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相关职能。

(七)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室挂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配合中央金融监管部门驻灵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和金融监管相关工作。

(八)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室挂牌。

、内设机构调整

撤销秘书科、信息科。对内设机构进行整合调整,调整后县政府办公室设综合室、秘书室、督查室、信息室、信访室、政务服务室、政策研究室、财务管理室8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

(一)综合室。承担县政府办公室日常政务的办理工作,及时报告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传达县政府领导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的批示和要求。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的文电收发运转、文书档案(包括电子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鉴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指导工作。

(二)秘书室。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文件、汇报、讲话等文稿的起草、审核、缮印工作;承担县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办公室党组会议及其他相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做好县政府领导参加的部门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承担县政府领导有关公务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督查室。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和意见、建议以及实事措办的督办工作。承担省、市政府转办件和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促落实工作。协调县政府部门开展督查工作。负责县政府部门、省市驻灵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四)信息室。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工作。承担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和办公室办公自动化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报送,书刊组稿、展评,政务信息员培训、考核工作。

(五)信访室。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受理群众来信。做好县政府领导信访批示件及县门户网站县长信箱网民留言的登记、转办、催办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重大信访问题。

(六)政务服务室。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七)政策研究室。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意见建议。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及金融政策,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县政府系统调研的业务指导工作。

(八)财务管理室。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日常后勤事务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县政府办公室公务车辆、办公设备等公共财物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调整后,县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2名,保留事业编制8名,工勤编制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其他事项

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