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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201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4-03 】 【选择字号:

2015年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建立权责清单、强化监督管理为重点,不断改进和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方式,加强监督制约,确保行政审批工作在法治轨道运行,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法治政府。

一、围绕深化改革,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

1.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研究国家和省上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要求,深入分析研究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从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谋划推进审改工作,处理好前瞻性与可行性、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

2.积极推进实践探索。全面贯彻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权责清单的新举措,深入分析本县(区)、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发展、新趋势、新问题,围绕建立规范高效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严密完善的行政审批监控机制,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创新。

二、围绕增强发展活力,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3. 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核实,研究制定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计划,提出取消调整和下放的意见建议,分期分批精简审批事项,积极推动取消各类不合理、不规范的年检、证照等事项,着力解决证照多、办证难等问题,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活力。

4.取消调整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取消调整方案,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力争3月底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取消调整工作。

5.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对省市政府决定取消的事项,一律取消,严禁变相审批;对省级下放市级的事项,主动沟通对接,做好承接工作,严格规范运行,确保承接到位;下放到县(区)级的,直接下放到位。对法律修改或上级部门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按规定及时上报审改部门纳入目录管理。对承接的项目,逐项明确审批主体、审批要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确保审批工作顺利进行。

三、围绕促进依法行政,从严规范行政权力

6.编制权责清单。按照国家省上有关精神和市政府“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全力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力争10月底前公开发布市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着力构建权界清晰、权责一致的职能体系,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7.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落实《平凉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实施办法》、《平凉市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等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通过网络、公开栏等途径,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流程、要件、收费标准、咨询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8.规范行政收费标准。协调物价部门继续清理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和标准,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编制公布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及收费标准。全面清理行政审批收费事项,年内完成行政审批事项收费目录编制工作,并公开发布。

四、围绕便民利民,创新优化服务机制

9.推进“一口受理”。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将除涉密事项外的行政审批事项及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类项目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统一受理、集中办理。印制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全面公开,并提供网站下载查询服务。

10.实行“限时办理”。全面建立受理单制度和办理时限承诺制,持续优化审批流程,简化手续、压缩时限,实行“限时办理”。建立审批时限预警制,针对审批事项办理进度,实行分级预警提醒。对政策鼓励的事项建立“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能。对多个部门交叉审批的项目,探索建立一个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同的联合审批机制,推行并联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研究制定并联审批工作办法,上半年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并联审批目录表编制。

11.严格“规范办理”。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制度,制定审批事项审查工作细则,逐项细化明确审查环节、内容、标准、要点等事项,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岗位职责清晰、审批权限明确、工作标准具体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确保行政审批规范运行。

12.坚持“透明办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审批的受理、进展和结果等情况,实行“阳光审批”。

13.推进“网上办理”。加快行政审批网络系统建设,推进部门业务管理系统与网上审批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原则上除涉密外的行政审批事项外都要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对无法全程实现网上审批的事项积极推行网上预受理、预审查,加强条块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办事。

五、围绕提高监管效能,全面加强监督管理

14.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严禁随意增设或变相设立审批事项。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健全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推动监管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健全行政审批投诉受理、处理等配套制度,强化公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

15.建立综合考核评价机制。按照《平凉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评价机制体系,适时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情况进行评价,重点对保留的必要性、实施的合理性进行评估,适时调整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16.强化监督检查。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审批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加快完善电子监察平台,将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建成对行政审批事项和工作效能进行综合评估的全过程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规范到位、监管到位。

六、围绕增强改革实效,同步推进配套改革

17.清理规范中介机构。协调督促相关部门结合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逐步推进中介机构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进一步优化中介服务业市场准入环境,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强化行业监管,规范从业行为,促进和规范中介机构的发展。

18.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按照《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积极推进投资领域、工商注册登记等重点领域改革。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健全社会组织监管和自律制度,严格依法监管,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探索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的办法,把一些事务性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优化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机制,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逐步扩大政府购买范围,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19.健全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建立统一窗口设置、统一服务内容、统一工作规范、统一管理体制的政务服务体系。建立行政审批事项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