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四个强化”规范权责清单运行 推进乡镇依法履职尽责
为持续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释放基层活力,扎实做好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灵台县通过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加强职能运行监管,促进乡镇正确履职、依法行政,最大程度便企利民。
一是强化权责清单调整,准确界定职责。按照《甘肃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对2018年编制公布的乡镇权责清单事项进行了重新修订。通过征求乡镇意见建议,经司法部门合法性审查,取消了计划生育等方面原设定依据失效的权力事项70项,梳理中台镇行政权力事项139项,其余12个乡镇行政权力事项各140项,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解决长期以来乡镇职责不清、工作被动、履职和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乡镇履职能力。为提高乡镇行使法定权力事项和县级部门赋予乡镇行政权力事项的履职能力,灵台县委编办会同县司法局,牵头组织了乡镇行政权力运行管理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16个县级部门结合乡镇赋权事项目录,围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各领域的主要职责、执法依据、办案程序、执法文书应用等内容,对各乡镇分管领导及综合执法队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乡镇干部依规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了乡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