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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积极构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11-30 】 【选择字号:

 

灵台县委编办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理念,按照“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基本要求,不断加强各项制度机制建设,积极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

一是扎实做好制度“立改废”工作。对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和《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规定,全面清理与现行政策规定不相适应的文件制度,及时进行废止。组织编写《灵台县机构编制实务汇编》,为规范机构编制事项提供了基础依据。适时修订完善《中共灵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灵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选人用编程序,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健全完善内部联审和部门联动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内部业务股室、中心之间的联动机制,加强机关各业务股室、中心之间协作配合和内部联审,坚持监督检查工作在机构编制管理中关口前置、全程参与、跟踪问效。不断完善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动机制,及时向上级编办请示汇报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不断完善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互为约束,整体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构建“大督导”格局,促进机构编制规范管理。

三是健全完善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建立审批与问题整改联动机制,将问题整改情况列入机构编制审批要件,严格审核把关,部门单位申报机构编制事项前,须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已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出说明,对整改不到位的,暂停受理机构编制申请。同时,组织开展机构编制违规问题“清零行动”,制定印发《灵台县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实施方案》,通过统筹盘活单位空编,加大跨部门跨单位调剂力度,着力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和政策变化造成的结构性超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