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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委编办“三环紧扣” 努力推进部门履职效能提升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7-14 】 【选择字号:

 

    

新一轮机构改革以来,灵台县委编办聚焦部门履职的难点、堵点,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法律定权责、以“三”明职能、以清单厘边界、以评估促提升,着力构建起责明晰、协同高效、运行顺畅机构职能体系。

重修“三定”规定,明确部门(单位)履职依据。“三定”规定是机构存在、履职和追责的基本依据,是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重要载体。新一轮机构改革以来,县委编办对2000年以来的党委序列机构、2010年以来的政府机构和乡镇、群团机构的“三定”规定认真进行了“回头看”。对时间久远、相关内容已不符合当前形势发展需要的部门“三定”规定,重新进行制定;对因法律法规的“废、改、立”、改革政策调整使职责发生变化的部门“三定”规定,依据相关政策规定修订完善;对基本职能变化不大、只存在职责划转的部门“三定”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局部调整,共调整、修订了60多个部门(单位)的“三定”规定,使各部门(单位)都按最新的“三定”规定履职运行,确保“三定”规定的严谨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重塑权责清单,推进部门权力规范运行。权责清单是部门“三定”规定的具体化,是部门依法履职的“办事指南”。本轮党政机构改革后,及时组织各部门对权责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上报。县委编办切实履行职责,精心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清单编制质量。对涉及职责调整的部门,指导填报《权责事项划转承接确认表》,由双方部门签章确认并上报备案,畅通动态调整渠道,确保职责平稳有序移交。特别是对职责有交叉的部门,依据法律条文、政策文件进行分析研判,认真做好部门间沟通协调工作,理顺部门间职责分工,厘清各自职责边界,衔接好重点环节的责任链条,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工作无缝衔接,切实用权责清单深化“三定”规定,做到权责清单和“三定”规定有效衔接。

加强督查评估,督促部门正确规范履职。部门职能运行评估是检验部门履职成效,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部门进一步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的有力举措。县委编办定期抽组专门力量,对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评估。主要看机构挂牌是否规范、部门职责衔接是否顺畅、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否取得成效、基层对放权赋权事项是否承接到位、事业单位行政职能是否真正剥离等。重点掌握职责交叉部门间履职运行情况、县直主管部门与乡镇属地管理权限划分情况,尤其是对综合执法、应急管理、住建规划等领域存在的职责边界模糊、无现成法律法规遵循的“无头事项”,进一步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努力畅通中梗阻,有效解决政府部门间职责混乱、责任不清等问题,减少推诿扯皮、“踢皮球”“抢蛋糕”等现象,助推构建责清晰、分工协作、衔接顺畅运行高效的行政职能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