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灵台县委编办做好“四篇文章”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增强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能力,灵台县委编办优化服务、主动作为,科学安排、统筹谋划,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摸清底数,在情况掌握上做好“细”字文章。依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仔细梳理全县事业单位机构数据,对照“三定”规定等政策文件,核对事业单位的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举办单位等登记事项,摸清底数,对未按规定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已撤销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未按登记事项开展活动的事业单位及时提醒,并提供“手把手”服务,变“被动”为“主动”,提高登记服务效率。
二是规范流程,在审核材料上做好“严”字文章。全面规范登记管理的操作流程,制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操作流程图,确保登记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严格把好材料审查关,对材料是否齐备、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等问题认真审查核对,登记业务办理结束后及时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校对、归档等工作,确保档案材料齐全、完整、有效、清晰,切实做到登记管理工作“账实相符”。
三是主动作为,在优化服务上做好“沉”字文章。明确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的办理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要素,为事业单位、举办单位的操作人员提供工作样本。对于业务办理有困难的,坚持以“一线督导指导、一线沟通联系”的方式优化延伸服务,及时提供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指导或现场帮办代办等服务,确保办事单位及人员顺利完成业务办理。以便捷办理为原则,对于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并由编办发文的,无需各单位再次提供证明文件,最大限度地简环节、减要件、优流程、缩时限,提升服务效率。
四是明确责任,在加强监管上做好“实”字文章。为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全面了解事业单位运行情况,坚持每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全面摸清抽查单位履职和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现场填写《实地核查记录》,当场反馈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工作要求。将随机抽查结果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相结合,对抽查发现履职不到位、超范围开展业务等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落实不到位的,相应调整机构编制事项,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效益,切实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