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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委编办紧扣“五个研判”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督查评估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5-18 】 【选择字号:


全面强化机构编制“事后”监管,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持续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近期,灵台县委编办抽组专人,深入部门、乡镇对“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调研评估,促进机构提高运转效率,更好履职尽责。

一是研判职责衔接是否顺畅以机构能为核心,以部门之间存在职责划转或职责边界难以厘清的事项为重点水务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与应急管理部门关于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职责在管理环节的“防”“救”衔接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关于宅基地管理职责分工协作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对部门间存在的职责不清、推诿扯皮、衔接不清等问题进行指导和规范,切实推动机构履职运行更加顺畅。

二是研判机构挂牌是否规范严格对照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现场查看新组建部门、整合部门机构挂牌是否规范、旧牌子清理是否到位等情况当场指出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切实强化“三定”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研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否取得成效深入涉及四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门和各乡镇,着重了解掌握县级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开展情况,对乡镇(城市社区)执法队伍业务指导培训情况;掌握职能部门派驻乡镇和城市社区工作人员乡镇(城市社区)工作配合情况,乡镇行政综合执法队人员配备情况日常监管是否以乡镇(城市社区)为主,工作中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等,切实掌握真实情况,了解存在问题,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纵深发展做好准备

四是研判放权赋权事项承接是否到位。对照灵台县下放至乡镇(城市社区)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查看了乡镇、城市社区权责清单的实施情况,赋权事项、行政事务准入事项的承接及办理情况,了解事项承接中存在的和问题,结合实际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确保“基层事情基层办”。

五是研判事业单位行政职能是否真实剥离严格对照灵台县2019年印发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文件要求,实地查看了事业单位运行情况,进一步掌握其原有的行政职能是否真正剥离、是否主管部门履行,切实巩固事业单位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