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重点专题

中共灵台县委办公室 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灵台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7-22 】 【选择字号:

 

根据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灵台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平办字〔2019〕9号),经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现将灵台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1.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划给县农业农村局。

2.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给县审计局。

3.将原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承担的部分非税收入征缴管理职责划给国家税务总局灵台县税务局。

(二)增加的职责

1.落实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县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关制度。对县属国有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享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收益等出资人权利,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等规定,保障出资人权益;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2.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并组织落实。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

3.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

4.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5.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审批、入户、过户、更新和报废管理工作。

(三)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按照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财政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

3.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深入推进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组织推进财政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四)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根据授权,县财政局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安排开展税收立法调研参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实施细则、税收政策贯彻执行及宣传工作。县税务局负责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拟定全县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部分收入征收、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县税务局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部分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二、内设机构调整

撤销信息股、金融债务股。保留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社会保障股、教科文和行政政法股、综合股、税政条法股8个内设机构。新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和金融股,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股更名为预算绩效评价股,农业股更名为农业农村股。主要职责分别是:

)国有资产管理和金融股。负责监督指导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配置标准,审核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决算。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政策类金融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预算绩效评价股。负责制订县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办法和措施。组织并推进绩效目标制定、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负责县级预算绩效评价“智库”(第三方机构库、专家学者库、监督指导库)及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制定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监管乡镇财政及财政业务工作。

)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财政支农政策的贯彻落实,配合制定农业项目规划组织财政农业项目申报、资金拨付、项目资金管理及检查工作负责农业项目报账和财政扶贫项目资金报账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强农惠农资金“一折统”发放管理工作。

调整后,县财政局设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农业农村股、经济建设股、社会保障股、教科文和行政政法股、国有资产管理和金融股、预算绩效评价股、综合股、税政条法股11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调整后,县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保留事业编制8名,工勤编制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四、其他事项

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