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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灵台县委办公室 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灵台县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7-22 】 【选择字号:

根据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灵台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平办字〔2019〕9号),经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现将灵台县水务局(以下简称县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调整

)划的职责

划入县水土保持局承担的行政职能。

)划出的职责

1.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划给县农业农村局。

2.将水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管理以及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划给县自然资源局。

3.将编制水功能区划、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划给市生态环境局灵台分局。

(三)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水务局负责防汛抗旱预警预报和汛期水利工程调度等职责。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水旱灾害防治、县抗旱防汛指挥部的职责。

)职能转变

县水务局应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内设机构调整

将水政水资源股更名为水政管理股。负责全县水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承担水行政执法工作。拟订全县水行政管理等方面规范性文件。保留办公室和水建股。

调整后,县水务局设办公室、水政管理股、水建股3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调整后,县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四、其他事项

县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