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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灵台县委办公室 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7-22 】 【选择字号:

根据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灵台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平办字〔2019〕9号),经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现将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将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职责划给县委组织部。

(二)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工资福利调整和离退休管理工作职责划给县委组织部。

(三)将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划给县医疗保障局。

(四)将军官转业安置职责划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将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管理来灵工作外籍人员以及出国(境)培训工作职责划给县科学技术局。

(六)增加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职责。

二、内设机构调整

将公务员管理股更名为人事管理股,主要职责为:负责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承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安葬抚恤、遗属供养、因公死亡人员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干部职工表彰奖励事项。

调整后,县人社局设办公室、人事管理股和工资福利股3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调整后,县人社局机关拟核定机关行政编制9名,工勤编制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四、其他事项

1.将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调整为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

2.县人社局其他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