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灵台县委办公室 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灵台县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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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灵台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平办字〔2019〕9号),经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现将灵台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职责
1.划入原农牧局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2.划入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等方面的行政职能。
(二)划出的职责
将交通战备职责划给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新增的职责
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调整
保留原办公室、运输管理股、规划建设股3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调整后,县交通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四、其他事项
县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