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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灵台县委办公室 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灵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7-22 】 【选择字号:

根据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灵台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平办字〔2019〕9号),经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现将灵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县工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将贯彻执行科学技术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科技进步和创新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评奖等工作,综合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等工作职责划给县科学技术局。

(二)将贯彻执行国内外贸易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政策,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特殊流通行业监管和全县商贸服务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等职责划给县商务局。
    (三)将组织全县专利申报、管理与实施工作职责划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将相关重要产品储备工作职责划给县发展和改革局。

(五)将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职责划给县政府办公室。

(六)划入原县能源局承担的煤炭经营市场监管职责。

(七)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八)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工信局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拟订全县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县市场监管局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县食盐市场监督执法。

二、内设机构调整

撤销科技管理股、商务管理股。保留办公室、经济运行股2个内设机构。新设立信息产业股,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工业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

调整后,县工信局设办公室、经济运行股、信息产业股3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

三、人员编制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四、其他事项

1.将县生产力促进中心调整为县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

2.将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县酒类商品管理局调整为县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

3.县工信局其他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