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公告(2019年1号)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经核准,下列事业单位法人证正副本遗失,符合补领条件,现予以公告。 | |||||||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证书号 |
法定 代表人 |
住所 | 联系人 |
补领证书 时间 |
补领证书原因 |
灵台县皇甫谧文化园管理所 | 12622723566423408R | 162272300251 | 王永红 | 灵台县独店镇张鳌坡村 | 李政贤 | 2019-03-08 | 事业单位法人证正副本遗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