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2014年第2号)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现将2014年灵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信息公告如下:
单位名称 |
登记证号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灵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
162272300015 |
法人变更 |
牛正夫 |
朱安斌 |
灵台县果业局 |
162272300189 |
法人变更 |
李存福 |
姚曙明 |
灵台县水土保持局 |
162272300154 |
法人变更 |
任明科 |
董国承 |
灵台县畜牧兽医局 |
162272300150 |
法人变更 |
朱安斌 |
姚德忠 |
灵台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
162272300191 |
住所变更 |
吴凤公路灵台县城过境段5号楼 |
灵台县东大街146号 |
灵台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162272300157 |
名称变更 |
灵台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
灵台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灵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162272300250 |
法人变更 |
朱超群 |
张乐平 |
灵台县救助管理站 |
162272300192 |
法人变更 |
韩文彬 |
周少华 |
灵台县劳务工作办公室 |
162272300223 |
住所变更 |
灵台县城东大街4号 |
灵台县城南开发区滨河路 |
灵台县抗旱防汛服务队 |
162272300195 |
名称变更 |
灵台县抗旱防汛物资储备中心 |
灵台县抗旱防汛服务队 |
灵台县文化馆 |
162272300163 |
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 |
从事文体、文艺、文学创作和摄影等方面的专业工作,并做好城乡群众文化活动的辅导和组织,面向全县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 |
组织开展馆办群众文艺活动,实施相关免费开放项目;负责业余文艺骨干的辅导、培训、创作;负责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的搜集、整理和保护工作。 |
灵台县蒲窝乡财政所 |
162272300239 |
法人变更 |
杨宏儒 |
于和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