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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公告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5-27 】 【选择字号:

为巩固和扩大机构改革成果,帮助部门正确履行好“三定”规定,加快内部职责、业务有机融合,增强“三定”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建设的统一部署,灵台县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后,组织各部门对权责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委编办规范性审查,形成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全县29个部门共梳理10类权力事项4365项,其中行政许可223项、行政处罚3002项、行政强制171项、行政征收9项、行政给付63项、行政裁决9项、行政确认83项、行政奖励91项、行政监督95项、其他行政权力619项,责任事项30618项,追责情形38849项。

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目录已经委编委会议讨论审定,现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县委编办 3621866     县司法局 3621743

 

附件: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灵台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1.xls 灵台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