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台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的设立登记公告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7-26 】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
1、“灵台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
单位名称
|
灵台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刘海燕
|
开办资金
|
22万元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提供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普通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审核、支付、转诊审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
|
住所
|
灵台县溪河大道278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620822MB1J58316D
|
举办单位
|
灵台县医疗保障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