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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4期 灵台县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公告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9-25 】 【选择字号:

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灵台县文化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灵台县文化中心

法定代表人 

冯永乐

注销理由 

按照中共灵台县委编办《关于调整县委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等事项的通知》(灵编委发【2025】12号)要求,撤销灵台县文化中心,现已完成清算工作,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设立时间 

2017-04-11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5-09-25 16: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