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6期 灵台县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公告
1、“灵台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 |
单位名称 | 灵台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董永强 |
开办资金 | 322.42万元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城区公园、广场、道路、桥梁、路灯、管道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维修;承担城区街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园林绿化工作的日常管护和环境卫生、垃圾清运等工作。 |
住所 | 灵台县中学路75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620822MB099667XY |
举办单位 | 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