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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调整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1-23 】 【选择字号:

灵机编发〔201617

 

灵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城区街道办,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安监机构在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583)和市编委《关于灵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问题的通知》(平机编发〔201630)精神,经研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单设,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灵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