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81号)、《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5〕67号)和《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灵政办发〔2015〕106号)精神,县审改办对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审核,汇总编制了《灵台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灵台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灵台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灵台县林业局
灵台县交通运输局
灵台县地震局
2016年3月28日